11月5日,据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息,该局与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领域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的通知》已于10月29日发布,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11月30日。
通知把房源发布的口子收紧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必须严格落实《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对外发布相应房源信息;不得发布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其他禁止交易房源。广告端明确禁用“移花接木”“虚假特价”“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等手段吸引流量。
对镜头前卖房的人,要求更直接。开展房地产经纪网络直播或发布图文、视频内容时,应当主动公示经纪机构备案信息和从业人员公示信息,接受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不得用夸张猎奇、博人眼球的标题博关注,不得蹭热点、片面解读、断章取义,也不允许通过“网络约战”“诋毁同行”博取流量。
个人信息是另一条线。通知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要求,收集房主、购房人信息须事先征得当事人同意,严禁通过不正当方式拓展客源,直播和推文中不得泄露客户个人信息或商业秘密,杜绝“人肉搜索”“恶意曝光”。处罚上建立部门联动:编造传播虚假市场信息、侵害他人名誉隐私、扰乱市场秩序的账号依法查处,涉事企业可约谈警示、通报曝光,以“舆论监督”为名敲诈勒索的移交司法机关。
为什么这件事值得贵阳的买房人看一眼?因为短视频平台上那些“总价40万买市中心三房”“业主急降50万”的内容,套路全国通用。淄博给出的解法是把责任压到机构身上:谁发的、有没有备案、房源有没有业主授权,一查就知道。
城楼网的提醒是三条——看到明显低于片区成交价的房源,先问对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备案编号;要求“先交诚意金再看房”的,直接放弃;直播里只讲价格不讲楼栋、楼层、产权性质的,基本可以判定是引流。
这类地方性规范今年在多地出现,方向一致:把线上卖房从“流量生意”拉回“经纪业务”。对守规矩的中介是好事,对靠编故事获客的账号是坏消息。淄博先走了一步,效果如何,12月1日之后见分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