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据贵州当地媒体报道,贵阳一处停工多年的住宅项目有业主搬进楼内居住,生火做饭、打手电照明,视频在网络传播后引发关注。
业主王先生说,购房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是2023年,项目在2023年之前就有停工迹象,之后彻底停摆,至今没有再次动工。他称一直在反映问题,租房开销大,"没地方住只能住进烂尾楼"。报道提到,有部门表示可能对项目做资产清算,把房子清算法拍后拿钱续建,但业主不是第一债权人,清算后对业主的保障有限。
这句话点到了关键。项目进入破产清算,钱不是按"谁先买房谁先拿"分配,而是按法定顺位。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且名下无其他用于居住房屋的消费者购房人,其权利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和抵押权;只付了首付或分期未付清的,已付部分可主张优先,未付部分按普通债权申报;买来投资、名下多套的,基本只能排在普通债权人里。清算费用、续建资金这类共益债务还排在更前面。
换个角度看,业主搬进去住是没办法的办法,也是一个信号:项目已经拖到居住需求压过一切风险考量的地步。但住进去不产生任何法律权利,反而可能影响后续处置——续建时要腾空、安全鉴定时人不在场更说不清。真正有用的是三样东西:网签备案记录、全额付款凭证(银行流水比收据硬)、以及书面的收房催告。
城楼网判断,这类项目的出路只有两条:引入续建方整体盘活,或清算拍卖后由新主体接手。两条路都要求债权人先申报、先把顺位坐实。已经在这类项目里的业主,现在该做的是到属地住建部门登记、向清算组或法院申报债权,而不是等一个不会来的交房通知。买房人在选项目时,最该查的不是沙盘,是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有没有按进度拨款——那才是决定这栋楼能不能盖完的那笔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