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筑建通〔2023〕261号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

通知显示,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贵阳市各区、市、县、开发区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拟购房所在区、市、县、开发区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存在未结清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同时,居民家庭成员可向拟购房所在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或授权委托他人查询名下成套住房套数,并获取查询结果。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