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贵州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省级财政拨款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对省级财政拨款单位的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政策标准及执行要求同步明确。
根据通知,此次调整的对象为省级财政负担的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在册职工。在缴存标准方面,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6%。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在缴存基数核定上,通知划定了明确的上下限标准。依据2024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测算,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5392元,月缴存额上限为4571元;同时,结合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月缴存基数下限设定为2130元,月缴存额下限为384元。
通知进一步细化了缴存基数的组成结构,针对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运动员分别明确了具体的工资构成项目。各单位需以2025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经内部公示无误后,按要求在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上“单位业务大厅”完成数据填写与材料上传。
按照安排,此次基数调整的集中办理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9月15日。此外,待2025年度贵阳市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将为超缴存基数上限人员单独进行基数调整。
公积金调整通知详情链接:https://zfcxjst.guizhou.gov.cn/zwgk/zdlyxx/zfbz/202607/t20260701_90574295.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