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近日发布多项重要政策,聚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城市更新行动,旨在释放内需潜力并提升城镇化质量。
5月2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文件指出,将逐步消除基本公共服务与户籍挂钩因素,推动未落户常住人口与户籍人口同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
在住房保障方面,意见强调扩大公租房保障范围,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保障,并稳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同时,在土地供应方面,要求建立新增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同常住人口增加协调机制,优先保障人口流入地民生建设需求。
同日,财政部与住建部公示了2026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评选结果,确定晋城、鞍山、长春、无锡、宁波、马鞍山、泉州、烟台、洛阳、荆州、深圳、桂林、贵阳、昆明、银川共15个城市入选支持名单。
据了解,自2024年以来,中央财政已累计支持50个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本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方向聚焦于重点样板片区建设及城市更新机制建设,资金可用于项目储备生成、资金筹措机制及用地保障审批机制等相关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