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对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征收进一步进行明确,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征收率下调至3%,满2年免征增值税,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

本次政策将个人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增值税征收率由5%下调为3%,大幅降低了二手房交易成本,一定程度有利于加速交易流转,提升二手房交易活跃度,但同时也将导致市场供应量加大。以住房成交价500万元为例,调整前不满2年需缴纳增值税23.81万元(不含附加),新政落地后需缴纳增值税降至14.56万元,减少了9.2万元。
另外,本次也明确在2026年1月1日前,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条件也可按照执行,体现了税收政策的连续性和人性化。
从政策脉络来看,2016年《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明确“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2024年末增值税政策进一步优化调整,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文,明确北上广深在取消普宅非普宅标准后(一线城市接连取消了普宅和非普宅标准),增值税征收方式与其他城市一致,即满2年以上(含2年)免征增值税,不满2年的按全额计算增值税,但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第一款,增值税仍按5%征收率进行计算。
整体来看,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中央财办解读时明确了具体举措,提出“从供需两端发力稳市场”“需求端要采取更多针对性措施,充分释放居民刚性和改善性需求”,近期北京率先优化住房限制性措施,在清理住房消费不合理限制措施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本次政策直接降低了二手房交易税费,有利于降低换房成本,更好地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释放,促进市场活跃度提升。值得关注的是,短期购房不满2年的个人对外销售住房,会加大市场供给量,对老旧二手住房或将形成新的销售压力。(中指研究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