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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重庆“三无人员”新购首套房不再征税

9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

重磅!重庆“三无人员”新购首套房不再征税
来源:城楼网作者:李霞2023-09-21 11:0576,418 阅读

9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

将征收对象中“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首套及以上的普通住房”修改为“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

同时,将纳税期限由每年的10月1至31日调整为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并调整了相关部门和区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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